免费咨询热线:010-63384896
律所传真:010-63384239
刑事案件免费咨询专线:010-63384996
邮编:100070
公交:477、77万丰路南口下车,特9、480、840、特7、83七里庄下车.
——科技+法律+互联网与时代应对
当微信逐渐取代短信,当微博逐渐变成个人发声的窗口,不知不觉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再仅仅扮演舆论受众这一角色,而是同时扮演了传播者的角色。随着司法公开程度的加大,新浪网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到视频直播庭审,在司法公开的新媒体应用上开创了法制史先机,将来通过新媒体庭审直播也越来越普遍。以往传统的舆论模式被打破,以互联网为依托不断发展的新媒体成为了未来的大趋势,其对司法、诉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探讨。
2016年4月16日下午,由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主办,由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的“新媒体对诉讼的影响”研讨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纳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雷博士主持,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行政学院吕廷君教授,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米新丽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教授,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杂志》刘宇琼副编审,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田志刚律师、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王克德律师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会人员还包括了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王德山副教授、张娜博士、兰燕卓博士,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孙宏臣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周详博士等。
喻中教授作为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进行了开篇演讲。在演讲中,喻教授提出当前媒体与诉讼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呈现出由单向到互动的趋势且这种新趋势应为大势所趋。而随着实名制的自媒体日益多元化、不断发展,其对司法所产生的影响不断增加,官媒对司法的影响则相对地被削弱了。但在此过程中,自媒体也有许多弊病、问题,如为博眼球而频出偏激言论、理性声音难捕捉等。因此,我们应在处理新媒体与司法的关系时遵守自律、公开、边界、责任的原则。
吕廷君教授认为当前新媒体对司法影响日益加大的趋势的判断,并针对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公开与公正、新媒体作为私权利的代表与司法作为公权力的象征、大数据时代与传统数据时代这三组关系我们应如何加以看待以及作何应对展开了论述。
米新丽教授将新媒体对司法产生的影响形象地比作了双刃剑,并结合了具体案例加以说明。张世君教授则就诉讼受到的影响进一步地进行了说明并且提出了相对应的应对之策,并提议科技法学会可在这方面搜集相关资料、展开科学探讨及论证,为立法机关及相关行业协会提供制定规范的智力资源。
周雷律师、田志刚律师、王克德律师都根据各自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新媒体对诉讼的影响”这一主题发表了演讲。其中,周雷律师提出了电子证据如何固定、技术标准与法律标准如何对接等问题,田志刚律师就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如何具体防范进行了探讨。
此外的所有参会人员都结合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围绕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发表了看法,研讨会讨论热烈、气氛融洽,大家都纷纷表示收获满满。在研讨会的最后,喻中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大数据”时代已然来临,对我们每一个人的工作、学习、生活都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于外。因此,如何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新媒体对诉讼的积极作用,推动司法进步,促进司法进一步实现公开公正,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研究会)
编辑:sfeditor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