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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分数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1-22 09:53:57 返回上一页

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分数核查及资格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本人成绩。

(二)对成绩有异议需核查分数的,请于2016年11月23日-12月5日(周六、日不办公),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及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地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南侧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一楼司法考试窗口办理分数核查申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三)核查后分数有变更的,将电话通知本人;核查后分数不变的,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统一通告。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一)申请人须于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务必准确填写17或18位的毕业证编号)并预约现场审核的日期。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携带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按预约日期来现场审核。

(二)北京考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事宜安排:

1、日期及时间:

2016年12月20日下午至28日上午(周六日不办公),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

3、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

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不到自己的学历学位信息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3)司法行政机关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更改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须由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办理。 出国(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网上完成申请后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交与申请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条件地方,成绩达到相应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

4、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8575486、52502618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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